莆城市监〔2023〕50号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中共莆田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监督的通知》,为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现将《莆田市城厢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科学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集体供餐企业、供校食品生产企业等)及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
四、整治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31日前)
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集体供餐企业、供校食品生产企业等)及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等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集体供餐企业、供校食品生产企业等)要重点自查是否结合实际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配齐配强与经营规模、经营项目、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自查清单;是否进一步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防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校外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是否建立、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各所要在5月31日前收集汇总学校、供餐企业自查报告并将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后续实地检查重点。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9月中旬)
1.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各所结合食安创城、文明创城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部署,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属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清单》(附件1),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要及时汇总填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附件2),建立台帐,监督指导现场整改;对于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销号。
2.强化重点时段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突出秋季开学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组织对本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校园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开展风险监测。中高考及其他重要考试期间,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专门安排监管人员对考点食堂及周边酒店宾馆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驻点监督或重点巡查,严防严控食源性疾病发生。
3.强化食品及餐饮具等抽检力度。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校园餐饮食品以及供应各类学校的面包、糕点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以饮料、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等学生消费量大的预包装食品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加大餐饮环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食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4.强化“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结合宣传培训、现场抽查、监管执法等方式,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控全部纳入福建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管理,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追溯数据。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下旬)
各所要将《莆田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附件2)于每月24日前报送区局食品股。同时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有关工作的总结材料于9月24日前报送食品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督导工作。区局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局分管领导担任,各市场监管所所长、食品股股长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食品股,办公室主任由食品股股长兼任,每月组织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对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按照规定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一细化分解各阶段任务,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整治彻底、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管,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区局将主动邀请驻本局纪检监察组到各所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监督工作。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立案或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执法办案单位。
(三)创新监管,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要持续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规范工作,配合市局全面接入市局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要持续运用“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平台。各单位要优先处置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情,对已确认的各类问题循线深挖、严打彻查,坚决处置到位,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四)运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按照《莆田市城厢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莆城政办〔2018〕31号)文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莆市监餐〔2022〕119号),强化隐患排查、正确受理舆情、畅通报送渠道,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的较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附件:1.莆田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清单
2.莆田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