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110-1000-2021-00029
- 发文机关: 城厢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1
- 发文字号: 莆城民〔2021〕116号
- 标 题: 城厢区民政局 城厢区财政局 城厢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
- 发布日期: 2021-11-0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残联、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和《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对象提标工作的通知》(莆民〔2021〕75号)的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起,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2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92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和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残联、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落实好本部门任务,更要加强部门沟通、统筹协调,确保此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11月底圆满完成。
附件1:《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
附件2:《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对象提标工作的通知》(莆民〔2021〕75号)
城厢区民政局 城厢区财政局 城厢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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