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及《福建省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人社局比对,各镇(街道)复核上报,全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符合2024年城厢区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共79人。现下达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9人23.4万元,其中:龙桥街道补助2人0.6万元,霞林街道补助3人0.9万元,凤凰山街道补助1人0.3万元,华亭镇补助24人7.2万元,常太镇补助6人1.8万元,灵川镇补助18人5.4万元,东海镇补助25人7.2万元。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资金补助;对未完成全年学习的,据实予以相应核减补助金额,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请各镇(街道)加强摸底核实,如有遗漏,由各镇(街道)财政自行安排资金补助到位。
附件:城厢区2024年雨露计划资金补助统计表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