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20-1000-2024-00043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发文字号: 莆城农综〔2024〕150号
  • 标    题: 关于同意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补充申报项目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补充申报项目的批复
莆城农综〔2024〕150号
时间:2024-10-28 11:20

灵川镇人民政府

  灵川镇《关于灵川镇桂山村、硋灶村补充申报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的报告》于10月28日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实施

  经研究,同意灵川镇桂山村60户农户发展桂山村庭院经济种养项目、灵川镇硋灶村30户农户发展硋灶村庭院种植果蔬项目组织实施,原分配给华亭镇培育示范户发展庭院经济补助资金25万元,调整给灵川镇用于培育示范户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实施项目要严格履行公示公开制度,在项目实施所在村、镇分别落实公开公示(在固定公开栏公开均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所在地镇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

  (二)抓紧项目建设。灵川镇要督促桂山村、硋灶村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倒排项目工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调整后项目详见附件2)按时完工验收。

  (三)做好资金监管。灵川镇要严格按照《城厢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监管码:CZJG001001001)

  附件:1.2024年城厢区发展庭院经济重点项目清单(调整新增)

  2.2024年城厢区发展庭院经济重点项目汇总表

  •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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