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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1号)和《2024年城厢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灵川镇桂山村、柯朱村等2个村为发展庭院经济重点村,每个村至少培育30户以上示范户发展庭院蛋鸡果蔬种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次性奖励。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等低收入群体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庭院经济的,一次性给予每户不超过10000元奖励,奖补金额不超过该户发展庭院经济的投资额;一般农户实施庭院特色种植、养殖、手工等项目,对照脱贫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同类型项目补助标准的80%给予补助。
二、资金申请及拨付
经你镇审核验收,根据《灵川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城厢区庭院经济示范户建设补助资金的报告》(灵政综字〔2024〕124号)文件,现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庭院经济)第一批补助资金涉及70户49.7022万元,其中:桂山村补助40户27.6018万元,柯朱村补助30户22.1004万元(详见附件)。请你镇做好相关账务处理等工作。
三、公开公示
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并在莆田市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请你镇按要求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微平台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城厢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庭院
经济)第一批补助名单汇总表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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