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210-0020-2020-00003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0-10-12
  • 发文字号: 莆城审报〔2020〕5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2020-10-12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城厢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莆城审报〔2020〕5号
时间:2020-10-12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9日至6月19日,对城厢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以区级财政为主要对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区财政局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做了书面承诺。城厢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34958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00.22%,同比增长1.3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1%,同比增长5.13%;上划中央收入10596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9%,同比下降6.41%。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619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0058万元、收回上年结转和上级专项重新安排资金79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023万元,减去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净上解7744万元,全区预算内总财力为276069万元,比2018年的241347万元增长了14.3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30万元,增长6.20%,总支出减去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16222万元,全区财力支出2562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06万元,收支对抵,一般预算结余8455万元,减结转下年使用数8455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6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4%,同比增长4.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7%,比上年增收15096万元,同比增长7.91%;上划中央收入80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同比下降4.52%。

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897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0058万元、收回上年结转和上级专项重新安排资金79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023万元、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净收入18346万元(返还性收入184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48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2242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6069万元、专项上解上级支出5637万元、体制结算补助下级支出6152万元),区本级预算内总财力为264437万元,比2018年的232501万元增长了13.74%。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718万元,下降2.15%。总支出减去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13193万元,财力支出228525万元,加上财力补助下级支出16051万元,区本级财力总支出2445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06万元,收支对抵,一般预算结余8455万元,减结转下年使用数8455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3498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191万元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145449万元)。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918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700万元,收入总计230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34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003万元,调出资金34万元,支出总计225535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4565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3021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191万元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124972万元)。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918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700万元,收入总计230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30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4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003万元,调出资金34万元,支出总计225535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456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4.72%,同比减收759万元,下降42.59%(主要为2018年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纳入区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全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区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区收支数。

2019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7%,同比下降33.8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42435万元,收入合计704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同比下降36.31%。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4320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042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277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在具体组织实施2019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履行了职责,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发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管理中仍存在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预算调整不够科学严谨、资金二次沉淀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1.从财政应返还额度收回重新安排、从实体资金账户收回重新安排的项目资金二次沉淀。如:安排给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经费”105万元,指标金额68.34%未使用。从实体资金账户收回重新安排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为民办实事:口袋公园建设项目”242.73万元,指标金额70.93%未使用。

2.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偏慢。抽查“2019年为民办实事: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当年安排242.73万元,2019年使用70.57万元,使用率为29.07%。

3.部分代编预算可进一步细化到具体部门。《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调整汇总表》显示全年支出预算243614.95万元,其中区财政局代编经费52774.97万元,在这中间部分项目可进一步细化到具体部门。如:经建股代编的城乡社区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58万元、企业外经股代编的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玛榭俪钟表补助经费82万元、社保股代编的就业基金5万元等。上述代编预算由区财政局代编,形成二次分配。

4.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时间滞后,实际开展上一年度的支出评价时间滞后当年度预算编报和批复完成时间,以致评价结果无法应用。从开展的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来看,《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直部门2018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莆城财〔2019〕65号)2019年3月29日发文,要求“各部门须将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分别装订成册,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预算部门单位关于2018年支出自评报告结束时间基本在2019年年中。此有悖于《莆田市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应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规定设置的初衷。

5.预算调整方案编制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大额调整未按要求说明预算调整理由或依据说明。抽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发现15个项目预算未说明理由或依据,如: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教育工程建设及改造项目”年初预算10000万元,预算调减8700万元、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调增“服务业发展工作经费”200万元。

6.部分预算调整项目不够科学,预算调整项目未用于急需,占用预算资源却未使用。抽查发现“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玛榭俪钟表补助经费”82万元、贫困村村道路硬化补助4.8万元等,2019年均未支出。

7.预算预见性不够强,预算项目占用财政资源却没有使用效益。据财政一体化系统审计发现:年初预算35个项目金额总计1578.74万元,2019年全年未使用;“上年本级财力结转”15个项目金额总计620.86万元,2019年末结余572.18万元未使用,未使用率为92.14%。

8.收入过渡户清理不够到位。抽查发现,莆田市城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兴业银行莆田分行145010100100031649”的收入户(非基本户)截至2019年底银行存款余额2416375.77元。

9.部门单位未认真填报部门决算数据,导致部分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根据区财政局2020年4月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经抽查,部分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未认真填报,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CS08表)与银行存款年检表(FJ02表)填报数据不一致。如2019年末,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年检表中银行存款余额461.76万元(其中:基本户39.23万元、一般存款户422.53万元),而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货币资金仅81.7万元;莆田市城厢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年检表中银行存款余额35.34万元,而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货币资金仅0.35万元。

10.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仍不完善。经计算机筛选,发现有3笔项目支出通过国库拨款方式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各自单位银行基本户,涉及金额26.2万元。

11.区级专项资金未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经抽查,2019年度保安工资安排802.97万元,实际使用681.57万元,区编外教师聘用工资安排1197.91万元,实际使用1164.95万元,上述区本级专项资金未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信息系统及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系统部分数据勾稽关系存在偏差。经审计财政一体化系统数据,《城厢区预算指标明细表》中“单据核销”数据2019年度合计金额4859381046.65元与《城厢区国库支付明细表》中“支付金额”数据2019年度合计金额4859384825.15元不相等,两者相差3778.50元。

2)部分支付摘要意思表述不明晰。如支付摘要为“莆田第五中学公务卡报销”、“支付公务卡及零星报销”、“中小学运动会”等。

3)指标发文时间不一致。经审计财政一体化系统《城厢区预算指标明细表》发现,存在一个指标文号多个发文时间的情况。如“莆城财〔2019〕245号”信息系统显示发文时间有110个,“莆城财〔2019〕152号”信息系统显示发文时间有43个,“莆城财〔2019〕117号”信息系统显示发文时间有43个。

4)《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填报信息不够完整不够准确。①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区机关社保、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存在预算安排车辆运行费用,没填报车辆数量的情况;②区民政局存在填报车辆数量,未安排车辆运行费用的情况;③东海镇各类车辆填报6辆,明显与其他镇办不高于3辆的情况有异;④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新购车辆数(辆)及类型未列。

四、上年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组织相关股室认真查摆原因,剖析症结所在,立行立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上年审计反映问题均已进行整改。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果如下:一是区财政局每月均会以函如《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通报2019年1-8月份区级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的函》的形式通报预算支出进度,并研究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莆城财〔2019〕128号),明确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效率。二是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及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莆城财〔2019〕135号)进一步规范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区财政局研究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全面清理财政预算内暂存暂付性款项的通知》,要求各职能股室加强款项清理工作,对符合制度规定的项目按规定列入预算调整安排,形成暂存暂付款清理常态化机制,2019年及2020年,区财政局已清理暂存款289624万元、清理暂付款184434万元;四是区国资办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补登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2笔共计7149万元,同时将2019年度的投资权益登记入账,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五是区财政局将两笔社保资金共计5237万元转存三年定期,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保值增值率。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改革成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高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使决算草案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结果。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财政运行高效。一要加大国库资金直接支付比例,减少拨款环节,推进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目标; 二要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财政信息化平台,使更多的业务纳入平台管理,为构建全区财政数据收集、汇总以及实现大数据集中管理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财政部门要加快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的相关制度,有效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总体要求,切实把绩效管理成效应用到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上,保障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力度。一要提高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对以前年度结转的不能按时支出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二要进一步加强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细化制度办法,强化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由源头抓起,做到项目确立规范,管理办法完善,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约束力,促进专项资金配置、使用规范高效。

 

   单位负责人:涂铁军,联系人:陈剑芳,电话:0594-26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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