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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城厢区“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莆城国土资莆城政〔2018〕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厢区“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你局发布实施。
二、通过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低于3.13万亩,进一步夯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
四、要会同有关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方案》实施工作,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保障《方案》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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