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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城厢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原2017年3月9日印发的《城厢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莆城政办〔2017〕17号)同时废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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