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区气温回升,降水偏少,湿度较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处于高位。加之春耕生产农事活动频繁,踏青出游、清明祭扫等进山入林人员多,森林火灾风险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禁火期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加强防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