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理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现将《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控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控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10〕6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完善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以信息化促进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区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跟踪监控,实现动态监管。
(二)以市场化运作促进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动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国有资产处置细则,明确界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操作,从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方法步骤
城厢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统一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宣传培训、资产管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0年11月5日前)。
通过宣传培训,使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充分了解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掌握方法步骤,增强国有资产保护意识。
(二)资产整理阶段(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20日)。
1.资产登记。以2006年12月31日登记的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认真核实、盘点2007至2009三年新增、变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额要与2009年决算报表数据相一致,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
2.数据录入。各单位安装由区财政局提供的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并将各单位数据按要求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组织复查。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各单位国有资产信息进行复查,同时对重点资产进行抽查,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收益使用情况。
4.数据上报。各单位将准确无误的国有资产数据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资产信息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及电子档一并上报区财政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份)。
各单位要在工作结束前开展回头看,准确掌握本单位资产的价值总量、种类、分布、使用和变动情况。全面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成效,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对国有资产实行信息化、动态化、长效化管理,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管理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具有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登记员,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2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