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9月18日区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城厢区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城厢区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4〕24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莆政办〔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厢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城厢区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实现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编织一张覆盖全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在2014年底前完成在全区各村(居)及卫生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并聘用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和药品安全信息员(统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纳入“六大员”管理,分别由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和镇(街道)药品协管组(设在镇街卫生院)领导和管理;在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聘请10人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简称食检员和药检员),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出现的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支撑。实现我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区有监督员、部门有技术员、镇(街道)有协管员、村(居)有信息员,构建城厢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实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议的格局。
三、工作措施
各镇(街道)要在区食安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充实食品安全办公室协管员,明确职责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同时,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承担对村(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领导工作,并对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在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的指导下,在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镇(街道)药品安全监管组,配备药品安全协管员,在村(居)卫生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同时,镇(街道)药品安全监管组要承担对村(居)卫生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领导工作,并对村(居)卫生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监督管理。
(一)邀请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按照“政治素质好、办事公正、热心维权”的要求,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团体代表、党政机关干部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中邀请10名担任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加强食品药品工作监督和舆情反馈工作。邀请工作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落实。
(二)招聘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简称食检员和药检员)。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社会监督管理,补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技术力量,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专业技术检验和专业技术指导,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10名,每年一聘,要求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落实,所需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三)聘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职责、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镇街2-3人)和办公场所,各镇(街道)要在人员、经费、车辆装备等方面对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工作予以保障,食品安全协管员由镇(街道)食安办负责人、镇(街道)综治干部、计生协管员等人员担任,聘任工作由镇(街道)政府负责落实;在各镇(街道)卫生院要明确或新设药品安全监管组,聘任卫生院长、药学技术人员等人员为药品安全协管员,明确药品安全监管组和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人员聘任工作由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聘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个村(居)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聘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2名,由综治协管员、村级计生管理员或乡村医生兼任,人员聘任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各镇(街道)要加强对信息员的管理,区食安办要组织对信息员进行考评,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要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信息员履职到位,同时根据考评的结果对信息员适当经济补助。
食品安全办公室和药品安全监管组要在镇(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在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协管员和信息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同时根据《莆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9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在9月底前,形成拟聘任的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名单;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要制定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1月)。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和药品监管组要根据方案要求提出聘任镇(街道)协管员和村(居)信息员具体意见,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报送聘任协管员与信息员名单,报经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批准确定;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聘任的食品药品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实施;经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邀请的监督员报区食安办和相关部门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对工作站的建立和聘任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在年底,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将会同区食安办等相关部门,对工作站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列入镇(街道)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创新社会监管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要严格时限,落实责任单位,派专人组织配合实施,确保聘任监督员、专业技术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作为,做好选聘。要从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监督员、技术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重点要把好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基本条件关、队伍结构关和聘审关,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选聘一批文化水平较高、专业技能较强、熟悉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确保工作站建设工作能充分发挥“监管触角”的作用。
(三)明确标准,做好验收。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要负责指导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要指导建立工作站管理制度,制定验收标准,落实考评机制,将工作站的建设情况纳入基层食药监所年度绩效的考核内容。要对工作站推行“四个统一”、“四个一”的考评标准即:“统一工作站名称、统一牌匾样式、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文书格式”、“一部电话、一块牌子、一本台账、一人专兼职”;对工作站的信息员实行年度绩效管理,每年对工作站的信息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对完成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体现工作业绩进行考评。
附件:1.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职责
2.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3.镇(街道)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4.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5.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6.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7.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工作职责
8.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巡查表
9.莆田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
10.莆田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
11.莆田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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