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城政办〔2018〕7号 成文日期:2018-02-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农村公路建设需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升畅通水平,结合省、市级有关政策,经研究,现就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一)数据库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立足于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对列入省农村公路数据库并上报申请省、市级补助的项目,区财政予以配套补助。乡村道单车道四级公路路面4.5米按10万元/公里进行区级配套补助,路面3.5米按8万元/公里进行区级配套补助,其他建设类型项目按市级补助标准1:1进行区级配套。单个项目各级补助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项目建安投资的80%,其建设程序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建〔2015〕87号)文要求执行。具体补助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建设

标准

建设

类型

补助

计算

单位

省级补助标准

市级补助标准

区级补助标 准

适 应

范 围

备注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

   

不超项目建安投资40%

     

前列各级补助累计不超过项目建安投资80% 

二级

公路

新建

万元/公里

     

县道

 

晋级

建设

120

60

60

 

重铺

路面

50

25

25

 

三级

公路

新建

万元/公里

 

50

50

县道

乡道

 

晋级

建设

100

50

50

 

重铺

路面

35

18

18

 

双车道四级公路

晋级

建设

万元/公里

50

25

25

县道

乡道

四级路“单改双”全幅重铺项目按晋级建设补助

重铺

路面

30

15

15

路面拼宽

20

10

10

原路面宽≤4.5米拼宽至双车道四级

单车道

四级公路

新改建

万元/公里

16

8

10

乡道

村道

全路幅,路面4.5米

新改建

10

5

8

村道

路面3.5米

路面拼宽

8

4

4

乡道

村道

原路面宽<4.5米,拼宽1米以上,拼宽至路面≥4.5米单车道四级

项目内大中桥或隧道

新建

元/平方米行车道面积

1800

1200

1200

县道

乡道

村道

省补行车道宽度上限分别为二级路8.5米,三、四级路6.5米

 

注;属于革命老区的项目,省级补助标准在以上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

  (二)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原则对破损的农村公路进行路面修复、路肩及水沟硬化。1、市级补助:县道水泥路面重铺(厚度不低于20厘米、抗折强度不低于4.5Mpa)补助70元/平方米;乡村道水泥路面重铺(厚度不低于18厘米、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补助60元/平方米,水泥砼路肩(单侧宽度不小于50厘米、厚度不低于15厘米、C25水泥砼)补助4万元/公里,水泥砼边沟(尺寸不低于40厘米×40厘米、墙厚不低于20厘米、C15片石砼)补助6万元/公里。2、区级补助:按市级补助资金1:1配套。具体建设项目以市局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为准,其单个项目各级补助上限不超过项目建安投资的80%。

  (三)危桥改造工程。对农村公路桥梁库内经排查认定为四、五类危桥并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项目库的,并于次年前实施改造,省市区三级分别予以补助。1.省级补助:危桥改造加固1200元/平方米,重建28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项目概算的60%。2.市级补助:大桥重建1200元/平方米、中小桥重建1000元/平方米、上部重建400元/平方米、其他加固按预算价25%或200元/平方米。3.区级补助:项目建安投资扣除省市定额补助后,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安排。

  上述上级补助标准及执行期限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建设单位须为镇(街道)、村(居),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同时,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

  我区对列入农村公路省级管理库的群养县道、乡道及村道,以镇(街道)为单位,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按实际养护里程包干下达各镇街养护责任单位执行并列入区对镇(街道)绩效考评,补助标准根据闽政〔2017〕50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省级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地方需承担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其中市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县道75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区级配套资金为每年每公里县道75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

  县乡村道按管辖区域由各镇(街道)负责养护,对县道、主要乡道和通旅游景区等重要农村公路鼓励通过购买服务采用专业养护予以重点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工程,各镇(街道)应当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户(帐),用于归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户(帐)只办理和核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拨入和拨出,不得发生其他资金的收支。各镇(街道)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监管。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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