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民法典涉及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决定
(发文字号:莆城政〔2021〕5号 成文日期:2021-01-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常办综〔2020〕4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36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20〕12号)要求,对民法典涉及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区政府组织对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予以公布。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现共清理出2份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19〕31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20〕15号)等2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城厢区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城厢区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制定单位名称

发文文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清理意见

(继续有效/需适时修改/宣布废止)

理由/依据

1

教育局

莆城政〔2019〕31号

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

宣布废止

已过时效性,当前已不适用,建议予以废止

2

教育局

莆城政〔2020〕15号

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

宣布废止

已过时效性,当前已不适用,建议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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