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及2022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城政办规〔2022〕4号 成文日期:2022-10-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城厢区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及2022年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城厢区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及2022年建设计划

  为深入贯彻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纵深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计划安排,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规划》指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生态保护与开发为重点,以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治、水景观建设、水文化传承、水管理创新、水经济发展,为打造造福人民的木兰溪提供“城厢经验”。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和谐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和保护相统一,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

  ——统筹协调、综合推进。践行“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统一空间发展战略,构建适水生产的现代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流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木兰溪保护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木兰溪流域发展成果惠及民生。

  ——改革创新、彰显特色。解放思想,深化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快流域高质量发展。

  三、行动目标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揽,以“生态优美、宜业宜居”为目标,以优化水资源,建设“高效水网”、守护水安全,织牢“生命水网”、修复水生态,做优“生态水网”、治理水环境,夯实“洁净水网”、传承水文化,构筑“文化水网”、发展水经济,构建“幸福水网”为主要内容,加快建成生态系统健康协调、生态经济高度发展、生态环境优美舒适、生态文化文明祥和、生态支撑健全有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城区。围绕木兰溪流域发展,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落地落细落到位。实施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和基本民生保障项目,形成“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三年项目建设格局。按照“水安全、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经济”谋划推进项目,初步实现“治理一条河流、探索一种模式、创新一套机制、建设一批工程、发展一片流域,打造一个样本”的目标。行动计划初步策划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项目25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组织、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主要领导要根据具体任务目标和治理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列入效能及绩效考评内容,并与环保责任制、河长制工作考评及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二)健全推进机制

  要形成“半月一协调、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的工作机制,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当月的项目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项目单位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要紧盯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推进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上报项目进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支撑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运转类经费保障。二是创新投融机制,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和金融工具,实现资产与资本、财政与金融、政府与市场的融合,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三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一地一策”落实资金自平衡,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城厢区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及2022年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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