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902-3000-2021-00028
- 发文机关: 霞林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2021-06-30
- 发文字号: 莆城霞办〔2021〕61号
- 标 题: 霞林街道关于印发《霞林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制止耕地“非农化”,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按照市、区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了《霞林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排查整治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回头看”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霞林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0日
城厢区霞林办事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回头看”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文件及会议部署,街道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村(居)严格抓好排查,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1〕5号),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各包片领导要认真做好工作部署,严格督促检查,各村(居)要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认真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对辖区各类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汇总,及时报送相关情况。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遵照政策标准,做好宣传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每周上报“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附件1)。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明细表(见附件2),及时梳理汇总“回头看”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应按“一宗一档”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档案(见附件3),落实好建档人、责任人并签字负责。各村(居)要及时更新整治整改状态,并将整治整改前、整治整改过程、整治整改效果等影像资料收集归档。各村(居)要按照“回头看”时间表,认真完成“大棚房”排查整治任务,确保8月9日前完成。
三、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切实推进“大棚房”问题全面核查、设施农业项目全面排查、被占用耕地生产功能恢复、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等工作。“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行背书式、网格化管理,对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严格排查。对发现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逐项整治整改到位。,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要求,该拆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要切实保证复耕质量,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要督促当事人在整治期限内及时办理。8月中旬全面完成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在“回头看”中发现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格查处。在“回头看”期间,街道设立举报电话(0594-2697272)、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群众举报的“大棚房”问题线索,街道各包片工作队协同相关部门要及时核实处理。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3.“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一宗一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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