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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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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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昌发鞋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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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配套锅炉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华锦街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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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在原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2.5t/h的天然气备用锅炉,备用锅炉使用期间原5.0t/h锅炉不再使用,不新增用地面积。新增锅炉年运行时间约为90天,日运行时间10h,夜间不生产;职工从现有工程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扩建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环保投资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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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排入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并入原18m高锅炉废气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新增燃气锅炉采用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危废间依托现有,废导热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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