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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强组织链。成立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完善区、镇街、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网络,调整充实人民调解组织135个,设立个人调解室16个。二是完善联调链。积极对接法院、信访、公安,搭建诉调、访调、公调“三调对接”机制。今年1-4月调解矛盾纠纷346件,矛盾纠纷调解率100%,参与访调对接2件,公调对接52件,诉调对接56件。三是落实保障链。推动落实“3+2”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80人。调整提高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发放“一案一补”105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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