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司﹝2016﹞5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和《关于推进城厢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城双随机办〔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区司法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6月份前完成。
(二)下半年:10月份前完成。
二、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题、抽查方式等(详见附件一),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详见附件二)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区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三)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
根据《城厢区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莆城司〔2019〕30 号)》要求,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数的5%(按不同类别分别抽取)。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新设立未满一周年的法律服务机构不参与此次随机抽查。
(二)被抽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由行政审批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通知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具体抽查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区局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公示并督促整改。
附件:1.城厢区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
3.检查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