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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查获全市首件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

来源:今日城厢 时间:2024-04-2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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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枇杷出莆田。作为莆田四大名果之一,莆田枇杷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眼下正值枇杷成熟季,城厢区常太枇杷大量上市。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严格规范经营主体用标行为,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开发利用好地理标志产品。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紧盯“枇杷季”,开展地理标志使用行为专项检查,查获莆田市首件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案件。 

  4月24日下午,城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对城厢区凤凰山街道邹某经营的店铺开展检查,该店主营水果包装纸箱销售,现场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枇杷包装箱上印有与原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PGI)近似的标识图样纸箱89个。根据商标法、专利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G2019002号)予以登记备案,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店铺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属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印有与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标识的枇杷包装纸箱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城厢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起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案件线索移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当日予以立案处理。

  “地理标志产品是引领、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德奋表示,城厢区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踪“莆田桂圆”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进展,重点围绕“莆田枇杷”等地理标志产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保护、规范使用意识,为地理标志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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