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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3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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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2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5.12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灵川镇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示范创建水平;执行监管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资金同步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附件:1.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分配表

  2.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表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示范创建)分配表

  单位:万元

批次

示范村创建对象

补助金额

总计

闽财农指〔2024〕92号

第二批

灵川镇

桂山村

55.12

55.12

总计

55.12

55.12

  附件2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建设年度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补助金额

已补助金额

闽财农指〔2024〕92号

合计

1

灵川镇

桂山村

产业振兴

桂山村田园童梦嬉溪研学项目

建设规模约70亩。建设内容:农耕文化体验基地、田园生物多样性观察基地、田园植物科普基地、田园数字交互体验基地、桂山溪嬉水活动体验带、田间基础设施、景观照明等。

2024

200

121.35

55.12

176.47

总计

       

200

121.35

55.12

1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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