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2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5.12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灵川镇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示范创建水平;执行监管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资金同步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附件:1.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分配表
2.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表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示范创建)分配表
单位:万元
|
批次 |
镇 |
示范村创建对象 |
补助金额 |
总计 |
|
闽财农指〔2024〕92号 |
||||
|
第二批 |
灵川镇 |
桂山村 |
55.12 |
55.12 |
|
总计 |
55.12 |
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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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镇 |
村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
建设年度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
补助金额 |
||
|
已补助金额 |
闽财农指〔2024〕92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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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灵川镇 |
桂山村 |
产业振兴 |
桂山村田园童梦嬉溪研学项目 |
建设规模约70亩。建设内容:农耕文化体验基地、田园生物多样性观察基地、田园植物科普基地、田园数字交互体验基地、桂山溪嬉水活动体验带、田间基础设施、景观照明等。 |
2024 |
200 |
121.35 |
55.12 |
176.47 |
|
总计 |
200 |
121.35 |
55.12 |
17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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