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22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人社[2015]317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莆人社[2017]265号)有关规定要求,截止2021年1月6日,我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收到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并经培训后参加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我市范围内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共214人。经福建省“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有211人,其中:中级(四级)204人,初级(五级)7人;取得快递与派送、垃圾分类处置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有3人。
(具体名单附后):
黄碧珠等133人取得西式面点师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张海英等7人取得西式面点师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宋欣芸1人取得保育员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陈琼等70人取得育婴员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王玉华等2人取得快递与派送专项证书
陈玉桑1人取得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证书
依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11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部分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期享受“见证补贴”人员为214人,应补助的总计金额273070元。
以上享受“见证补贴”人员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
在公示时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