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 (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和我局审核,本次共有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等213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金额共计379628.76元,现就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信、来电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三层,监督电话:0594-2693421、2693960。
附件:2024年城厢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四批直发)汇总表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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