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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中央、省属驻莆和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7-1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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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省属驻莆和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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