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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朝阳自来水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价格收费案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7-2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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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2025年4月25日,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莆田市朝阳自来水有限公司存在收取西许中学水费的价格超出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立案调查。

  查处流程2025年4月25日,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予以现场确认并制作现场笔录。6月5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在收取水费过程中超出标准价格收取水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6月5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水厂作为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者,其价格行为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该案中,涉事水厂未按规定收费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增加了群众的生活成本,市场监管部门此次对水厂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既维护了群众的用水利益,又发挥了警示作用,引导其他供水企业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行业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价格机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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