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订了《城厢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二十一条措施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现对《补充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福建省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梳理修订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的要求,结合城厢区工业发展实际情况,在原有《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莆城政〔2020〕43号)的基础上,梳理制订《城厢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二十一条措施的补充意见》,为工业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6号);
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莆政规〔2022〕2号);
4.《莆田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莆市中小〔2022〕5号);
5.《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莆城政〔2020〕43号);
6.《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政办规〔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补充意见》包括七条举措,新增政策4条,修改优化政策 3条,主要内容有:
(一)支持管理提升。鼓励企业聘请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和深度辅导,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对实施精益生产管理、流程再造、品质和现场管理等管理咨询类项目的企业,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全面诊断费用和深度辅导费用给予1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
(二)提升发展空间。对企业原有建筑物进行翻建为4层以上标准化厂房的(不含四层),且有备案的,按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每平方20元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服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财务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监测服务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工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正向激励,每年全区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
(四)聚焦细分市场。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加快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五)鼓励升规纳统。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万元奖励,分两年兑现,每年10万(新增企业第二年产值需达5000万元才能享受第二年的10万奖励)。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优先推荐各级“白名单”企业库,优先保障规模以上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需求,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对企业当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小巨人”中小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七)支持工业“智改数转”。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提档加速。对通过在莆田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在本地注册分支机构的云服务商购买云服务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配套补助(不含硬件),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10万元认定奖励。对获评福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样板工厂(车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20万元的奖励。
四、附则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补助政策适用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文件与之前区政府出台奖补规定存在重复或异议的,按本政策执行。
解读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4-2501006
解读时间: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