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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房屋征收补偿实行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5-08-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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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房票安置本质是货币化安置的补充形式,在房地产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启动房票安置,具有较多现实意义。一方面,房票安置将激活更多的购房和住房消费需求,提供较强购买力支撑,缓解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丰富安置补偿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为此,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通知》(闽建房〔2023〕5 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建房〔2025〕12号)省、市有关政策,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征迁补偿安置实际情况,出台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基础上探索新增一种房票安置方式,实现安置房源多样、地点多元的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补偿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同时解决一些以往的征收项目遗留问题

三、范围期限

(一)适用对象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城厢区范围内实施房票安置的片区改造、片区更新及交通、水利、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方案实施之日前,被征收人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若安置房尚未动工建设或安置房建设面积不足以安置的,或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未补偿到位的,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经项目指挥部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变更为房票安置。

()房票的使用范围

房票持有人可以在区政府指定部门发布的房源库中用房票购买住宅套房、商业店面和停车位等。

()房票的使用期限

房票使用期限自初始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方案实施期限

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四、主要内容

城厢区房屋征收补偿实行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包括前言、总则、房票制作、房票使用规则、兑换结算规则、房票购房奖励、其他共七部分三十二条。

(一)总则部分,共五条,为第一至第五条主要包括房票的定义、房票安置的定义、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实施主体等内容

(二)房票制作部分,共四条,为第六至第九条主要包括房票生成、房票面额、房票印制、房票核发等内容

(三)房票使用规则部分,共六条,主要为第十至第十五条,包括房票开具、房票转让、房票继承、房票权利、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等内容

(四)兑付结算规则部分,共10条,为第十六至第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房源发布、商品房房源、安商房或其他安置房房源、持票购房、房票兑付、余额结算、超期房票、房款补足、退房情况、兑付资金管理等内容

(五)房票购房奖励部分,共一条,为第二十六条,主要包括购房奖励等内容

(六)其他部分,共6条,为第二十七至三十二条,主要包括房票遗失或损毁、契税、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实施期限、解释权等内容

五、关键词诠释

(一)房票定义

房票是项目指挥部依据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

房票安置的定义

房票安置是项目指挥部按照货币补偿标准,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指定房源库内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

()房票面额

房票的票面价值为《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补偿补助奖励(装修补偿、过渡安置费、一次性搬迁奖励、提前签约奖励等)。购房政策性奖励金不计入房票面额,直接用于抵付购房款。票面金额不计息。

)购房奖励  

被征收人及房票受让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内符合条件的房屋,给予使用房票金额部分一定比例的购房奖励。

 

 

 

解读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2693860

                            解读时间: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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