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营造积极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8号)文件精神,组织民政局各部门开展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情况,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
二、出台目的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根本。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维护法治的统一,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2大项
第一部分:主体内容(关于清理情况概要)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决定对《城厢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经费监管方案的通知》、《城厢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城厢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城厢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第二部分:附件目录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政策解释部门: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4-2691701
解读时间: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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