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微信
|
闽政通
|
注册
注册
|
登录
登录
你好,{{loginInfo.showname}}
注销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策解读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公众参与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公众留言分析
走进城厢
今天是:
搜索
搜索
关闭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关闭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类
工业类项目核准和备案需要提供哪些主要材料?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时间:2013-10-10 14:53
|
|
|
|
项目核准需提供的主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核准文件、由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初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用林、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备案需提供的主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请备案文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备案申请表、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评论
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