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本省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省工业结构调整; 二是参与协调本省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省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和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三是统筹本省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 四是参与全省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工业集中区)开发、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和扶持工作,指导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五是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六是做好三维项目洽谈对接和跟踪管理工作;协调央企对接工作; 七是制定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