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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目前该文件依据是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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