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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如何申请部级“平安工地”创建示范项目?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0-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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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及时与当地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安全管理的部门联系,提出所在项目创建“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申请。

  (2)省厅在接到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后,将及时组织沿海各港口主管部门开展示范项目推荐工作。

  (3)获得“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提名的名单将会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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