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地方政府控股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可否按国有企业采用备案制(属于核准目录的除外),或是采用审批制?

来源:省发改委 时间:2013-09-10 11:2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闽政〔2006〕47号),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即除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