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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备案制的内资企业租赁他人厂房(无涉及基建)购置机械设备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出租方的用地性质是否需要把关审核,若工业用地或划拨地拟出租作为服务业项目是否可行?能否予以备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0-0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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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闽政〔2006〕47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再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因此,备案机关在进行备案时项目单位不必提供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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