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主要内容与省级平台基本相同。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省级平台同时开发了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的通用软件模块,大部分设区市台建设将依托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建设,其支撑软件和后台管理由省级平台负责,各设区市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定制开发相关的应用功能。少数设区市平台建设或将进行独立建设,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接口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数据交换共享。
各设区市平台将在省平台建设启动后全面进行,到2015年将基本建成,并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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