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在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与少数几个已经建成运行的省份相比,我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设计,具有以下三个创新点:
第一,与福建省征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具有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的功能。中国人民银行已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全国数据集中、专线联网查询模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采集的信息以金融信贷信息为主,主要为金融机构服务,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还不具备和地方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的条件。
为做好提升我省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组织建设了福建省征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这个系统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合我省信用信息系统具有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的功能人。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通过征信业务信息系统直接查询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二是征信业务信息系统接收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出的合规查询需求,将查询结果反馈省级平台。
第二,与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共享,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突出。我省中小企业集聚,是全国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试点省份之一。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与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可以将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公司采集的信用信息传送到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交换共享,同时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管理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授权后可直接查询、提取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有关信用信息。
第三,与信用信息第三方应用平台对接,具有开放信用信息数据进行增殖开发的功能。根据法律法规许可规定,今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以与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服务机构的征信系统等第三方应用平台进行对接,经授权后第三方应用平台可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读取相关的信用信息数据,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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