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微信
|
闽政通
|
注册
注册
|
登录
登录
你好,{{loginInfo.showname}}
注销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策解读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公众参与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公众留言分析
走进城厢
今天是:
搜索
搜索
关闭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关闭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教育局
>
教育人事
闽教办人[2013]3号文件规定,教育厅要给参加省级名师“送培下乡”的教师颁发证书。希望省厅能按文件要求给送培教师发证书,以体现文件的严肃性和对一线教师劳动成果的尊重。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7-23 15:44
|
|
|
|
您好!根据政府转变职能,精简有关会议文件等要求,2013年“送培下乡”的证书可由具体承办学校单位出具。如有需要也可向承办单位反映,由我厅人事处出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评论
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