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类别:分为高中助学金及高中免学费。
1.高中助学金分二档,一档资助对象:四类兜底对象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按学期发放);二档资助对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700元(按学期发放)。
1. 高中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四类兜底对象学生;资助标准:财政每生每年补助1600元给所在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其学费高出公办学校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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