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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11﹞30号)主要提出了什么目标要求?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13-09-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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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标要求:坚持“统筹优先、倾斜支持,分类推进、整体提升,民生为本、和谐发展,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提升老区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实现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与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相衔接,老区人民与全省人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协调,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相同步。到2015年,老区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2)具体措施:支持老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②支持老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上新水平。③支持老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升老区经济发展水平。④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夯实老区发展基础。⑤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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