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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省建立完善了革命“五老”人员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同步增长机制,定补标准每年都有所提高,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晚年生活,继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我省连续五次提高生活定补后,2011年1月、7月再次连续两次提高他们的定补标准,2011年7月起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2012年10月起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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