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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结(离)婚登记事项外,其他婚姻登记事项暂未开展“跨省通办”,比如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
此次“跨省通办”试点业务范围为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试点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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