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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外就医?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3-11-1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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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员因本统筹区医疗条件所限,需转统筹区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提供由本统筹区最高等级综合性医院或与疾病有关的最高等级专科医院出具的转外申请材料、患者相关病历资料,至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中,门诊备案登记时间一般控制在7天以内,最长不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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