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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有多久?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4-08-2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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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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