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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11-0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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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出具的体现妊娠期间未就业的证明材料等);

2、未就业配偶户口簿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其中第2、第3项需用人单位复核原件,并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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