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对象为:本区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注册地在城厢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职人员。
2、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按规定考核确认初级职称,其中: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3、受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526
4、咨询电话:0594-26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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