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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象:在进入本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之前,已取得外区颁发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申请材料:区外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确认表;原初级资格确认时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资格职务审批表或评审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进入现单位的佐证材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受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526
4、咨询电话:0594-26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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