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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未从事法律职业,后忘记备案,能否补备案呢?有什么补救措施?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3-09-3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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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未从事法律职业之前,应按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到证书领取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如果忘记备案,可以及时与当司法行政机关联系,进行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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