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四中全会《决定》用的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概念,为什么从以往“刀治”改为“水治”?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5-06-30 08:5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四中全会《决定》把“法制宣传教育”改为“法治宣传教育”,即“刀治改成了“水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法治宣传教育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