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微信
|
闽政通
|
注册
注册
|
登录
登录
你好,{{loginInfo.showname}}
注销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策解读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公众参与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公众留言分析
走进城厢
今天是:
搜索
搜索
关闭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关闭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司法局
>
法律职业资格
应届毕业生考公进面试后,如何证明已过司考,需交什么材料?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3-09-30 10:07
|
|
|
|
应届毕业生通过公考,在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之前,如果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证明,可以持成绩单向考试所在地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请他们出具相关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评论
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