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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目前对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和意见?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3-10-3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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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援助是政府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遇到一些特殊事项或在其权益受损时,申请政府给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因此,它是有条件的,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而这个困难的标准的确定,根据《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须是家庭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法律援助的范围是只针对一些人身权益受损和一些劳动争议纠纷等涉及群众基本民生保障的事项,而对类似财产性纠纷和商业合同类纠纷的均不在援助范围。但随着近几年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意识的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对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提出了更高的呼声,省司法厅下一步正在积极研究将低收入家庭纳入援助对象,将涉及群众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权益受损的案件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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