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特别提示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醒各位报名人员:
一、牢记重要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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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点 |
报名人员操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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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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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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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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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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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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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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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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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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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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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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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般在11月20日前后,司法部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开始受理分数核查申请,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的公告 |
①上网打印成绩单 ②申请分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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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网上申请一般在11月下旬;现场提交材料一般在12月底前。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司法局的公告 |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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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时间一般在2016年7月,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司法局的公告 |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
二、牢记“五个务必”
1.务必妥善保存好网上登录密码和密码保护问题答案,以免9月份打印准考证、11月打印成绩单时无法登录。
2.务必妥善保存好报名时使用的电子照片,以免在资格申请时无法提交照片(要求必须使用同一照片)。
3.务必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免遗失影响考试。
4.务必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5.务必及时开具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证明,以免日后需要时已无法开具或打印。如:境外毕业证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大三在校生的格式证明、至银行开具的考试费用发票、上网打印的成绩单特别是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打印备用等。
三、牢记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位考生参考时遵守如下规定和考试纪律:
1.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应该人员可以交卷出场,但不得离开考点;
3.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对号入座、粘贴条形码和填涂作答;未按要求执行者,影响阅卷成绩的由本人负责。
4.我省各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备检。
5.我省在每个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和在每个考场使用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高科技防作弊仪器,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应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基层组织。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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